中国针灸在美国发展情况探讨
1. 立法及保险 社会对针灸的需求推动了相应的医疗行业和教育行业的发展,而这些行业的存在与发展又需要法律和制度予以规范。自针灸传入美国起,针灸人就不断地为其立法而抗争。1973年,随着尼克松总统访华掀起的“针灸热”,内华达州成为全美针灸第1个合法化的州。1975加州通过《针灸职业合法化提案》(即SB86提案);1979年通过了《针灸师独立行医法案》;1995年美国FDA将针灸列为医疗器械,并肯定其疗效。随后,各州陆续开始对针灸进行立法。据NCCAOM统计[7],在美国50个州1个特区中,目前已有44个州和1个特区立法承认针灸治疗,其中4个州(加利福尼亚州、佛罗里达州、德克萨斯州、新墨西哥州)和华盛顿特区不仅立法承认针灸,而且认同中药治疗。其余6个州中虽未专门为针灸进行立法,但有相应的法律保护针灸的使用:允许普通医生在适当训练后进行针灸治疗;允许非西医针灸师在西医医师的监督、授权、指导下进行针灸治疗等。从针灸立法州数量上看,针灸已经基本普及,这种普及会推动针灸临床、教學及科研的发展,同时促进针灸法律制度日臻完善。虽然立法已基本普及,但是各州对针灸的立法管理存在较大差异,各州对针灸定义、针灸行医范围、教育标准、资格证书和职业准则、针灸执照注册申请标准、执照延期与更新、医疗保险等各方面的规定也不尽相同。 美国医疗保险大体分为政府支付的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式医疗保险、私人医疗保险三大类[8]。虽然将针灸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的议案至今尚未通过,但是大多商业保险公司已经将针灸纳入其选择范围,尤其在针灸已立法的各州被多数保险公司定点、定向、定额为医疗保险。关于保险支付的力度,各保险公司差别很大,各州也有所不同。比如在内华达州,所有的保险公司都针灸的医疗保险费用,而在美国中西部的一些州,几乎没有保险公司此类保险。在保险支付的病种上多半以痛证为主,一些保险公司正扩大针灸治疗病种的范围。相信随着针灸疗效的进一步显现,法律的日益健全,承保的保险公司会越来越多,针灸的支付范围也会越来越全面。 2. 科研 近年来,随着美国针灸的迅速发展,针灸的科研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成立的国家补充与替代医学研究中心,每年经费高达1亿多美元,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各种补充替代医学和疗法,其中对针灸和中药的研究已有几十个项目,推拿、太极拳、气功等也在研究之列[9]。在针灸的科研项目中,主要包括针灸经络的研究、针灸治疗效应的研究、针灸治疗疾病原理的研究、针灸临床方面的研究等4个方面。全部针灸研究项目共涉及到多种疾病,其中涉及最多的是有关针灸治疗各类疼痛疾病的临床研究或针刺镇痛方面的机制研究,其次分别为针灸治疗抑郁症和针灸治疗药物滥用的研究,科研人员在研究中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通过对针灸穴位、经络、治疗机制及临床应用等各方面的研究,使得针灸疗效获得临床数据证实,针灸疗法本身优越性也进一步为民众认知,从而推动针灸在美国的进一步发展。 3. 交流与合作 随着中医针灸事业在美国的不断深入发展,中美两国针灸和中医药学术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也在不断的加强。除了互派学者进修讲学,参观考察之外,中美两国还联合举办了一些国际性的针灸和中医药学术会议,在美国旧金山和洛杉矶两地合办有中国医药研究院从事学术方面交流。近年来,随着美方“十万强”计划的开展,每年美国许多学生和医师到中国各大中医院校留学或进修,或参加中国举办的国际针灸培训班,而且一些美国中医针灸院校还和中国的中医院校建立互相合作和文化交流关系。中方也高度重视中美针灸和中医药文化的交流,启动了“三个一万”和“百千万”学生交流项目,支持中美两国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推动人才培养和高水平战略合作,深化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的促进了针灸和中医药文化在美国的进一步传播与发展。